首屆兩岸四地校園金曲『菁鶯獎』音樂大賽

評選評審機制

修訂方案

總起:

『菁鶯獎』音樂大賽評選評審目的:營造公平的平臺,展現選手們最真實的潛質。

評審標準

歌唱技巧30%               音色30%                台風、儀態20%          
創意或自創曲(詞)10%   感情或其他—10%

評委安排:

初賽每賽區至少安排一位臺灣校園歌手擔任,或現場演唱及講說校園金曲創作故事;
半決賽、總決賽至少安排一位臺灣職業級評審、一位校園歌手擔任、以及現場演唱機講說校園、創作故事。

評選形式及機制

初賽        形式:參賽者自選歌曲1首現場演繹。

複賽        形式:參賽者自選歌曲1首現場演繹,及清唱指定歌曲1首。

晉級賽   形式:網路評選,參賽者自選歌曲1首或指定歌曲1首,錄製成指定文檔,上傳至info@jyj2010.com
                  (檔命名為:姓名+電話號)。

*大會從複賽選手所上傳音訊、視頻資料進行專家和觀眾拉票。*
菁鶯好聽 — 顯示在“菁”燈區(網站最搶眼的位置)
超級好聽 — 顯示在“黃“燈區(“菁”燈區之下)
繼續好聽 — 顯示在“紅“燈區(黃燈區之下)
唱響好聽 — 顯示在“藍“燈區(紅燈區之下)
夢想好聽 — 顯示在“紫“燈區(藍燈區之下)

最後總分以網絡總得分(∑i=每檔次總票數/得票總數×得分值i)加上現場評比的得分。第三階段參賽者得分在前20%前,可進入半決賽繼續比賽。專業評審團及專家評審團會以一次過打分。網站及網絡評審結果將會以每5天更新一次。

半決賽   形式:參賽者自選歌曲1首現場演繹,及混音唱法指定歌曲1段。
           地點:香港亞洲電視臺錄影廠。

總決賽   形式:參賽者自選混音唱法指定歌曲1首,特邀嘉賓同台演出評比指定歌曲1首。
           地點:香港亞洲電視臺錄影廠。

【評委】-大賽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