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賽者須知及保證書
首屆兩岸四地校園金曲『菁鶯獎』音樂大賽由『校園金曲獎』執委會策劃執行舉辦的大型音樂活動,旨在弘揚中華文化,傳唱民族精神;並透過本活動挖掘、選拔優秀的演藝人才。
參賽者理解其一旦完成賽事報名手續,即表示其完全理解賽事之一切規則並同意作出本保證書以下之承諾。
報名辦法如下 (共16條):
- 報名費用:免費
- 報名時間:截至10月底,各賽區因應需要不同,以官網公佈爲準;凡報名者會自動成為『菁鶯會員』
- 參賽範圍:凡兩岸四地(中國國內省市、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亦歡迎海外學生參賽)在中學及高校的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能以華語演唱,並能遵守大賽規定完成報名程式者均可參賽。說明:(報名選手不限性別、不限國籍,可以依照報名表格所填寫的個人或組合的形式參賽。)
- 參賽方式:
途徑一: 在指定官網下載報名表及保證書,填妥後以傳真或掃描方式將報名表、保證書必須發送至大會郵箱。
除上傳至本賽官網外,為進一步保障收到報名者資料,敬請凡進入淘汰入圍賽的選手賽演唱者準備好如下報名資料郵寄到備註下面的收件地址:
- 親筆簽名報名表及保證書(請按規定詳填報名表word檔,完成後以A4紙列印一份,並於簽名處:親筆簽名);
- 參加複賽的資料光碟(內含:報名表word資料檔、參賽者正面照片jpg檔2張以上、參賽歌曲之「自錄影音檔」 ),並請於資料光碟之可標示處:注明參賽歌曲名稱及參賽者姓名以方便主辦方歸檔作業。
- 請將以上參賽資料光碟等放入同一信封袋中,以掛號郵件寄至以下大陸、香港各收件地點。(恕不退件)
途徑二: 也可在指定官網 http://www.jyj2010.com 線上報名。
注:本次大賽不可以上傳反動淫穢、歌星原唱、DJ舞曲以及任何與大賽精神不符的文化作品,主辦方有權在不逐個告知的情況下進行清理。
- 參賽形式與準備: 形式:『菁鶯奬』現場選拔賽+網絡評選區+伊莉莎伯體育館(暫定)現場擂臺秀
現場比賽設點:香港、澳門、台灣、北京、上海、廣州、成都、大連、瀋陽、湖南、貴州、寧夏、江蘇、雲貴、東北、京津、福建、晉魯等地(具體時間及地點敬請垂注活動官網通知);
『菁鶯奬』分為5個階段比賽:
1. 第一階段:
初賽: 現場淘汰選拔入圍選手;
(參賽準備:參賽者自選歌曲1首現場演繹。評選標準以現場評選為准。)
2. 第二階段:
複賽:入圍選手進行現場比賽
(參賽準備:現場比賽參賽者需要自選歌曲1首,指定曲目選歌曲1首。
3. 第三階段:
晉級賽:大會從複賽選手所上傳音頻、視頻資料進行專家評選和觀眾拉票;
(參賽準備:自選歌曲1首,指定歌曲1首。評分以網路得票為准,結果在比賽結束5天內公佈。)
【2011年2月後晉級賽入選者需要確保到香港的簽注。並準備半決賽比賽。】
【經過淘汰賽、初賽、晉級賽3輪比賽,晉級決賽出24-32名(1月31日網絡宣佈名單)】
4. 第四階段:
半決賽:下線進入半決賽,賽出12-16名選手,3-7天內再安排進入總決賽;(2011年2月下旬期間);
(參賽準備:評選結果以現場評委作準。自選歌曲1首,指定歌曲1首。建議與上階段曲目不同。)
5. 第五階段:
總決賽:經過半決賽決賽出的12-16名進入伊莉莎伯體育館(暫定)現場進行總決賽,決出冠亞季軍及前6-10名,現場即進行隆重頒獎典禮(2011年3月上旬)。
(參賽準備:評選結果以現場評委作準。自選歌曲1首,指定歌曲1首。建議與上階段曲目不同。)
*流程的一切安排均以菁鶯奬官網公佈作準,請參賽者密切關注官網的公佈。*
- 參賽獎勵: 得獎者於頒獎典禮中接受頒獎---獲獎證書、獎杯、獎金、獎品;(預定冠軍1名:獎金--港幣20000元,亞軍2名:獎金--港幣15000元,季軍3名:獎金--港幣10000元;第7-10名獎金--港幣5000元,第11-16名獎金--港幣3000元;表演得獎者有機會參與後續演出活動、獲得唱片合約、錄製個人單曲發行,成為唱片歌手。
- 參賽者保證:參賽者保證未與任何人簽立任何形式或種類之經紀合約,參賽者承諾且同意自報名日起授權活動主權方"校園金曲奬執委會"有權以無償方式將其參賽的內容在全球範圍公開發表與宣傳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者姓名、肖像、錄影及錄音製作等)。
- 參賽者在報名表格內填寫的任何個人資料均爲校園金曲獎執委會所保存,在盡可能保護參賽者隱私和利益的情況下,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發放予大賽執委會認可的新聞界、其他傳媒、廣告商、比賽評判團及公衆人士,幷用於宣傳,推廣使用。
- 參賽者須承諾無償授權校園金曲獎執委會使用所有大賽進程中參賽者向大賽執委會提供的資料,幷同意將無需索回。
- 校園金曲獎執委會發現參賽選手提供之資料有誤及不真實嫌疑時,有權要求參賽選手做出相應更正。
- 選手參賽期間的所有表演創作(包括其聲音、形象、創作等,以下簡稱"表演著作")及在大賽進程範圍內,或由大賽名義前提下被拍攝、錄製、製作之影音圖像等內容,大賽執委會有完全的著作權,可使用、發表、發布,而無須征得參賽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報酬。保存、使用、發布的權利不以參賽期間爲限。
- 由校園金曲獎執委會在大賽進行期間所收集製作的任何有關大賽的宣傳及存檔資料,版權歸屬大賽執委會所有,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大賽執委會同意和批准不得進行任何手段及目的複製、剽竊。一經發現,版權所有單位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 本人完全同意, 如本人在賽事中進入總決賽12—16強時,則本人應與校園金曲獎執委會簽署《演藝合約》,委託校園金曲獎執委會擔任本人在全世界範圍內開展演藝事業的獨家全權經紀人,除非校園金曲獎執委會書面放棄該權利。
- 請選手提供可隨時直接聯絡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並保證24小時暢通。
- 「校園金曲獎」執委會保留本屆活動辦法及時間之各項修訂權利,本屆活動相關訊息請注意:首屆兩岸四地校園金曲『菁鶯獎』音樂大賽活動官網:http://www.jyj2010.com
鄭重聲明:我自願報名,以上填寫的資料均真實無誤,我同意以上的保證條款。 |